不同的建筑所采用的防火隔墻不同,因此耐火極限也不同。
(1)制絲、儲絲以及卷接包車間之間所采用的防火隔墻耐火極限不低于2小時。而辦公室、休息室等建筑所采用的防火隔墻的耐火極限不低于2.5小時。
(2)儲罐廠房所采用的防火隔墻的耐火極限不低于3小時。
(3)總建筑面積大于20000㎡的地下或是半地下商店所采用的防火隔墻的耐火極限不低于2小時。
(4)歌舞廳、錄像廳、夜總會所采用的防火隔墻的耐火極限不低于2小時。
(5)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建筑所采用的防火隔墻的耐火極限不低于2小時。
(6)鍋爐房、變壓器室所采用的防火隔墻的耐火極限不低于2小時。